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報道:今後,廣州市工業地塊轉為商住前要先通過環評關,確保土壤符合要求才能開發。昨日,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》,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金鋒介紹說,2013年至今,廣州市盤活的舊廠房已達300多公頃,已經納入改造的量更大,今後廣州的用地方向將是繼續盤活存量土地。
  現行《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》(穗府[2009]39號)已實行5年,廣州市在總結前一階段工作經驗的基礎上,修訂出台了新的《用地規則》,昨日通過了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的審議,將於近期印發實施,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,新的規則未實施前的過渡期內,依然按照現行的規則執行。
  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金鋒介紹,作為此次修訂的重要內容,《用地規則》明確了土地儲備機構在確定儲備土地範圍後,應按環保部門要求,對於涉及改變用途或變更使用權人的工業企業遺留場地,應先開展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,並明確土壤治理修複責任主體,確保土壤環境質量符合開發利用要求。
  “實際上,近幾年我們已經開始這樣做了。”黃金鋒以珠江邊鶴洞大橋旁的巨無霸地塊廣鋼舉例表示,廣鋼作為主體,已經按照環保方面的要求,對地塊進行了土壤的修複等工作。
  作為另一項重要修改,新規則簡化了農村集體留用地的申請手續,以便於被徵地村集體使用土地招商引資。
  “在村集體留用地的使用方面,39號文要求先立項才能辦理選址及用地手續,而新規則把此項省略了,在徵地時就預留給村集體一部分留用地指標,根據此指標就可以辦理用地手續。”黃金鋒解釋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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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增城從化供應土地
  報廣州市政府審批
  記者留意到,對比39號文,新規則不再提從化市、增城市的字眼,申請程序上與其他區有無不同?對此,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金鋒解釋說,“規則是一樣的,只是表述不同。過去39號文的增城市和從化市作為縣級市,有供應地的權限,市政府(指從化增城)在全縣範圍內可以供地,撤市設區後,兩地供應土地要報廣州市政府審批。”黃金鋒說。不過他進一步強調,“以前作為縣級市的從化增城兩市其權限是比較小的。”
  張林  (原標題:村留用地使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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